序
章
(锁妖塔崩溃时闹出毁天灭地的动静,此时二十七天却寂然无半分人声,诸神叹着气一一离去,没人注意到九重宝塔下还压着瑶池的红莲仙子。)
她是被疼醒的,睁眼时所见一片血红,双腿被缚魔石生生截断,锁妖塔黑色的断垣就横亘在她面前。冷月的幽光昏昏然照下,疼痛如绵密蛛丝一层绕着一层,将她裹得像个不能破茧的蛹。
尚未被诸神禁锢的妖气似蛟龙游移在东天之上,将烟岚化作茫茫血雨,在星河云海间扯出一幅朱色的红绸。红色的雨落在她脸上,带着冰刺的冷意浸入肌理,冷汗大滴大滴自她额角滚落,干哑的嗓子无法出声。疼痛,无休无止的疼痛。她不知该求生还是求死,更不知该向谁求生向谁求死。疼痛逼得她不能移动分毫,连自我了断都不能。
雨雾苍茫,她想起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她是来帮好友桑籍一起带走他被困锁妖塔的心上人的。擅闯锁妖塔是永除仙籍的大罪,她如何不知,只是寄望于自己素来无往不利的好运气。可再多的好运也有用尽的一日。这一次,被救的人妥善离开,而运气用尽的她不得不代替他们承受九重宝塔被冒犯的全部怒意。宝塔崩溃之时,缚魔石自塔顶轰然坠下,快如陨星的巨石如利斧劈开她眼前三寸焦土,她只来得及说出不要回头。不要回头。其实那时候,她是想要他回头的,她甚至连道别的微笑都准备好了。可被缚魔石隔断的最后一眼里,他正抱着怀中女子小心地闪过尘烟碎石,她没有看到他回头。二十七天之上,望不见天宫的模样。他们是否顺利逃脱她全然不知,为了救他们,她搭进去一条命。她其实不晓得会是这样的凶险,临行前还告诉自己这是最后一次,从此再不为他辛劳奔波,可谁想一语成谶,这果然是最后一次,最后最后一次。
一个神仙,却死在锁妖塔里,就算是她,也觉得这未免太失仙格,攀着遍是血污的碎石想要一点一点爬出废墟,可每动一下,都像是千万把钝刀在身上反复切割。她看见自己的血自缚魔石下蜿蜒流出,直流入镜面般的烦恼海,血迹蜿蜒之处,红莲花盏刹那怒放,一瞬间,二十七天遍地妖娆的赤红。三千世界,不管是哪一处的红莲,人生的最后一次花开都是空前绝后的美态,何况她这四海八荒坐在花神最高位的花主。她行将死去,占断瑶天的万里春色,只因是最后一场花开。
天边散溢的妖气忽凝成巨大人形,狠狠撞击四极的天罡罩,发出可怕的低吼。破晓时分,正是逢魔之时。她已不指望谁会回来救她,醒来时虽有一刹那那么想过,可锁妖塔崩溃,万妖乱行,诸神将二十七天用天罡罩封印起来,明摆着九重天上无人能镇压得了这些被关了万万年、凝聚了巨大怨气的妖物。她其实已经很认命,还能自嘲地想,这辈子为了同一个人修仙,为了同一个人留在九重天,最后为了同一个人化为灰飞重归洪荒,其实也算是从一而终,只是觉得运气太不好,孤零零死在锁妖塔里也就罢了,临死前竟连半刻安宁也不得。
这一生已没什么好想望的了,爬不出锁妖塔也没什么了,纵然日后会变成个笑话,反正她也听不到了。正要安心地闭上眼,苍茫云海里却忽然传来一阵低回的笛音。笛音之下,齐聚东天的妖气像一匹蓦然被刀锋刺中要害的困兽,歇斯底里地挣扎怒吼。而绵延缠绕她的剧痛也在一瞬间消逝,她只来得及睁开眼。茫茫的视线里,不远处的天之彼陡起滔天的巨浪,白浪后似乎盘旋着一头光华璀璨的银色巨龙。她抬手想揉揉眼睛,终归没有力气,而浪头一重高过一重,似千军万马踏蹄而来,所过之处翻滚的妖气几乎是在瞬间散逸无踪。雨幕褪去血色,星河间笛音低回悠扬,二十七天重为净土。
笛音之下出现如此盛景,四海八荒,她只识得一人。可那人此时应正身披铁甲,征战在魔族盘踞的南荒大地。
来不及想得太多,目光所及之处已出现一双白底的锦鞋,虽是遍地血污,鞋子却纤尘不染,男人冰冰凉凉的声音响在她头顶:“我不过离开几日,你就把自己搞得这么狼狈。”
她费力抬头,看着蹲在自己面前的白衣神君,苍白的脸色浮出一个苦笑,可话已不能说得完整:“我……只是……以为,这次……还会有……有……好运……”
烟岚渐开,白色的日光穿过天罡罩洒遍二十七天每一个角落,她已看不清他的表情,只是感到他冰凉手指抚上自己脸侧:“你真以为,那些都是好运气?”
他是之一次这样同她说话。他从来不曾对她说过这样的话。
也许是人之将死,许多不曾细想的事在心间一瞬通明。可笑她是个神仙,却相信世间有什么好运。
被压在锁妖塔下,最疼的时候,她也没有流下泪来,她这一生从未哭过,不是坚强,只因红莲天生便无泪,红莲无泪,心伤泣血。一滴血自她眼角落下,滑过苍白脸颊。她明白这一切,却不知该如何报答,血珠凝成一颗红玉,落在他手中。她张了张口,想尽力把那些话说得完整:“若有……若有来生,三殿下……”
她握住他的手:“若有来生……”最后的时刻已至,遍地的红莲瞬间凋零,可那句话却还未来得及说完整。她苍白的手指自他手中滑落,紧闭的眼角还酝了一粒细小的血珠。
他低头看着她,良久,将手中红色的玉石放进她冰凉掌心,握紧:“若有来生,你当如何呢,长依。”
烦恼海上碧波千尺,漂浮的优昙花次第盛开,白色的花盏在雨幕中飘摇。
若有来生。
可神仙哪里有什么来生。
之一章01
敬元七年的初夏,我从丽川的挽樱山庄回到王都平安城,因太后懿旨,说将我许配给了某位刚打完胜仗的将军,令我即刻回京。
两年前离开王都,是因重病修养。那时病得糊里糊涂,之一次出远门,没有别的感想,依稀记得马车禹禹前行,护城河在身后蜿蜒到不可知的远方,苍凉斜阳下青楼和赌场交相辉映,熙熙攘攘遍地是人。两年后重归故里,一路快马加鞭,人居然还是这么的多,而差不多进了城才被告知,一切纯属误会,婚约已经取消。因那位不幸被点名的将军冒死拒了婚,碰巧又是国之栋梁,国家不想失去他,就只好失去我,可能也是国家觉得我脸皮比较厚。
不用再急着赶路,这是事情好的一面,不好的一面是已经到家门口,且正赶上一年一度的洪涝,十花楼前积的水足有半人高。而我们回到阔别已久的老家,要做的之一件事竟然是如何把水从楼里舀出去,这真是个令人无法启齿的开头。
很难想象,怎么能有这样一个地方,城名平安,但是一年的大部分时候人们都处在水深火热之中,别人是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轮到平安城就是春逢沙尘秋逢地震,冬夏两季更是干旱洪水交替进行,但百姓居然还是这么地安居乐业,这也是一个奇迹。而当今皇帝为什么还不肯迁都,是我至今都没有想明白的问题。
有些人一辈子不能离开一个地方,有些人一辈子注定流浪,十四岁前我觉得我是前者,并且向往后者的漂泊,感觉那一定很浪漫,十四岁以后我的人生浪漫得没边,因为一直在漂泊,既漂且泊还居无定所,所以人生真是不能想太多……但无论如何,如今我又回到平安城,初衷是回来拒婚,只是比对方慢了一步,抛开所谓客观主观,结果总是好的,纵然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我的名声,不过名声这东西,一向是你把它看得重它就重,你把它看得轻它就轻。再说为了表达歉意,皇帝还打算给我挑个更好的。当然这多半是唬我,传说原本挑给我的这位将军已是俊杰中的俊杰,比俊杰中的俊杰还要更俊杰的,除了皇帝本尊也想不出什么其他人选,最重要的是皇帝不能容忍你想出其他人选,但这就涉及到一个兄妹不能**的问题,而且他着实理解错了我的意思。
回来三天,我才搞清楚拒了我的这位英雄姓甚名谁。
连宋。大将军府的大将军连宋。
初次听闻,觉得无端耳熟,梨响向我普及他的丰功伟绩,说是少年奇才,十一岁跟随老将军上战场,短短十年战功卓著,一路高升,成为王朝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大将军。但老实说,我这个人无心政事,除了六年前父亲战死的梓衡坡之役记忆深刻外,其他的完全没有印象,连将军的伟大之处,也就不太能发自肺腑地体会。但着实是一个耳熟的名字,抱着脑袋想半天,直到无意间看到梨响袖子里露出来的一角手帕,灵光乍现,才突然想明白。首先记起的是一只手,我生平仅见的最好看的一只手。那是五年前,我十一岁的时候。
犹记得,在那个全民向佛的年代里,没事就去佛寺进进香是很流行的一件事。我不信佛,唯一去佛寺的那次是陪太后,结果完事上轿一阵小风刮来,正好吹走我手上没握紧的绣帕。所有流行于民间千古传颂的故事,此时都是绣帕落地,翩翩公子捡起,从此成就一段手帕情缘什么的。但那一天真不知风是在怎么吹,鹅黄色的绣帕在风中几个翻滚直接扑到了不知谁的脸上去,那人抬手很是压抑地把帕子取下来。我本来打算去追,一看这阵势,赶紧掉头钻进了轿子。轿夫已经走了三四步,突然停下来,少年冰冰凉凉的声音在轿子外响起:“姑娘留步。”那正是夏光耀耀,杏子黄时,微微掀起的轿帘下露出的少年的手如上好白瓷,指端修长骨节分明,看上去不失力量,趁着鹅黄的丝帕,却又显出一种玲珑玉致之美,可见一切美的东西都是矛盾的。我端详好一阵,回过神来,本来是想道谢,说出的话却是:“你的手真好看,趁着这张帕子更好看,就把这张丝帕送给你吧。”考虑到当时我只有十一岁,算是童言无忌。对方似乎没想到,顿了顿,低声道:“姑娘,闺阁之物,不好送人的。”话是这么说,也没有执着还给我的意思,又道:“敢问姑娘……”我一想他八成是要问我的名字,贵族小姐的神经终于反应过来,举头三尺有神明,佛门重地和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男子这样搭话着实冒失,传出去搞不好要被朱槿请家法,但又实在是好奇,考虑良久,无愧于心地回答他:“我叫湮岚,公子呢?”湮岚是王宫里的十四公主,一向最爱找我麻烦。 半天,听见帘外极低的两个字:“连宋。”
我想起来,一度我是很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的,但没几天朱槿从南地带回一盆会发光的夜光草,转移了我的注意力,就把这事给忘了。我记性不好,遥远岁月里的那些事,其实差不多都忘记,但像这一件忘得这么彻底,我觉得,关键还是连宋这个名字没有什么特色。
漂泊日久,回来的第四天,我和朱槿商量了一下,觉得近期平安城应该不会发生什么自然灾害了,可以放心大胆先休整一段时日。我在十四岁以后渐渐明白一个道理,就是千万不要试图和自然灾害做斗争,斗不斗都是白斗,争不争都是白争,因为大家根本不在一个重量级。
而就是在同一天,千华景赏的的帖子从王宫送到了十花楼。
所谓千华景赏,是指熙朝与相邻三国共同举办的百花盛会,迄今已有八年历史,其前身是四国运动会,至于为什么热血沸腾的运动会后来会发展成百花会,这着实是个不解之谜。已知的是,赏花赏酒赏女人是我朝选拔风流才子的标准,但比较不幸的是皇帝本人不会赏花不会赏酒只会赏女人,所以五年以来各国选出的百花排名都是我朝垫底。不过从送给我的帖子看来,今年皇帝似乎打算发愤图强了,为了赢一次,还亲笔写信来问我借十花楼的花草参赛,还特别点名提到了朱槿。
其实天下早有传闻,说群芳之冠,冠在十花,好像我们是座青楼,特产花魁。实际上,全楼上下能算姑娘的只我一个,特产是锅盔,猪肉馅儿的。而且朱槿告诉我,天下隐隐觉得十花楼奇花共美女尽藏,行事比江湖之一暗杀组织还要神秘莫测,对我们的期望很高。不知天下为何会这么想,作为十花楼的楼主,我感到压力很大。我们只是不怎么和外界打交道而已,且父亲当年建十花楼的初衷是作为我的绣楼,而在我为数不多的社会经验里,一位郡主的绣楼要向全社会开放,只能是在她死后若干年这个地方被作为她的故居列入某个旅游项目中……
我想,十花楼的传奇色彩在于世人压根想不到这是一位郡主的绣楼,因不合常识,再加上高楼建成那一年是个多事之秋。而那时的情况是比较难搞,我病得快死掉,从御医到秘医到江湖郎中,从和尚到尼姑到道童,大家头一次这么地齐心协力想救活我,却丝毫不见成效。父亲不得已只好听信母亲找来的疯乞丐的话,修成这座在今日看来种种匪夷所思的高楼,大种奇花异草,希望借花草的灵气助我好起来。我的父亲静安王一向不推崇歪门邪道,听说那时也是没报什么希望,但没想到最后我竟然活了下来,从此他就变成了一个迷信之人。
十花楼里的奇花异草,我最早认识的就是被皇帝点名的朱槿。记得父亲不知从哪里将他带回时,说这株芍药乃仙苑良草,可以拿来镇楼。后来朱槿当上了十花楼的总管,无论是镇压楼里的花花草草还是镇压我,都很有心得。其实初次见到朱槿,我就觉得他长得很好看,还会越长越好看,果然有朝一日他就好看到惊动了朝廷。
依朱槿的资质,要在千华景赏拿个花魁,应该是轻而易举,我一边这么想着,一边注意到他揩了揩剪药的手,从桌案上拾起皇帝的帖子。
山光西落,池月东上。半晌,他抬头:“你在想什么?”
我遥望窗外的枯山水:“在想也不一定非要参加,不是有句话么,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自挂东南枝什么的……”
他咳了一声,思忖道:“听说王朝的所有贵族都会被邀请,如果参加的话,不担心碰到拒了你的那个人么?”
他说的是连宋。
我仔细想了想:“虽然其实没什么,但相见总是尴尬,那还是不参加吧。”
又凑过去看了眼帖子:“这上面也没有写清楚,如果赢了之一,会不会给我们什么好处呢。”
他顿了一会儿:“可能会赏给我们很多黄金吧。”
我又仔细想了想:“那还是参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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