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雷虹 刘伟红 记者 徐云龙 刘永波 日前,西湖区法院一审审理一起强迫交易案,被告人邹某伙同他人多次强迫他人买东西,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据了解,2015年8月7日,邹某伙同何某等人,先后在青山湖区罗家镇朱某、钟某、左某的店里,以每罐铁观音茶叶300元的价格,强迫朱某购买铁观音茶叶2罐,钟某、左某各买1罐。8月14日,邹某又伙同何某等人先后在西湖区永乐路程某等人的店里强卖茶叶8罐。
据悉,邹某经鉴定患有精神分裂症,但作案时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正常,被评定为完全责任能力。此前,邹某曾经因为犯敲诈勒索罪被两次判刑。
留言评论
暂无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