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张明楷是谁的学生
曾昭琼。
1、曾昭琼先生的得意弟子:张明楷,清华大学教授,司法考试命题人之一,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2、曾昭琼,教授。湖南临武人。1935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律系。后赴日本东北帝国大学留学。1940年后任中山大学教授、法律系主任、代院长。
2、张明楷和周光权的关系
张明楷是周光权在清华大学时的老师,两人是师徒关系。周光权以状元成绩考入清华大学法律系,在母校求学期间,他苦心研习刑法,还曾跟随张明楷教授学习刑法。
3、罗翔和张明楷什么关系
很多人拿罗翔教授和张明楷周光权相比,我认为这本身就说明了罗翔教授的学术水平,如果从辈分来算的话,罗翔应该算是张明楷一代人的徒弟辈,与他们根本没有可比性。再者说,这个问题底下几百个人,估计看过罗翔学术论文或者著作的拢共也没有10个,那就不要谈学术水平。
现阶段最缺的是什么?就是普法者甚至是各个领域知识的传播者。而最能够引起社会公众共鸣的部门法,就是刑法。每一个学习刑法的人都会感受到公众舆论和判决之间的冲突,在刑法中,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中的冲突显得格外显眼。那么,如何缓解公众对于判决的敌视或者不解?法学家们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他们似乎很享受这种感觉,那么普法工作谁来做?
时代选中了罗翔。把刑法讲得比他有趣的老师多了去了,罗翔的红,显得十分的偶然。只能证明一件事:时代、社会、民众对于刑法知识的渴望已经超出了我们的预想。那么谁来做普法?那些象牙塔里的学者吗?前文所述,法律工作者们自认为是这个国家法律的解释者和执行者,有着天然的优越感,他们不屑于把一些自认为浅显的知识传播给大众,也不屑于去解释这个案子为什么这么判,以至于他们给大众们起了个名字——法盲,法盲这一名词的出现只能证明我们国家普法工作的悲哀。
罗翔的伟大,就在于此。他做出了同行们不屑于做的事情,将自己暴露于镜头之前。这不就是为人抱薪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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